檔案機構及其職責
所謂檔案機構, 就是指對檔案、檔案工作和檔案事業進行管理的組織設施。我國《檔案法》第2 章對檔案機構及其職責, 作了明確的法律規定, 主要分為以下三種:
( 1 ) 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其職責
行政機關是根據法律、法規建立的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是國家檔案事務的行政管理機關, 從中央人民政府到縣級人民政府四級均設置檔案行政管理機關。這與有些國家是不同的, 有些國家不設檔案行政管理機構, 其檔案事務的行政管理職責由檔案館履行。我國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有所區別。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檔案事業, 對全國的檔案事業實行統籌規劃, 組織協調, 統一制度、監督和指導??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 并對本行政區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保管本機關的檔案, 并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 2 ) 檔案館及其職責
《檔案法》第8 條規定: “ 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各類檔案館, 是集中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機構, 負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圍內的檔案。” 根據這一規定, 各級檔案館是指中央和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內建立起來的綜合性檔案館; 各類檔案館是指從中央級( 如中國地質資料檔案館、中國照片檔案館等)到市( 地) 級建設的專門性檔案館。各級各類檔案館都屬于文化事業機構, 職責范圍有所不同。
( 3 ) 檔案室及其職責
《檔案法》第7 條規定: “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 負責保管本單位的檔案, 并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一般設檔案室, 當然也有的設檔案處、檔案科。機構小、檔案數量少的機關只配備檔案工作人員, 不設專門機構。檔案室是我國檔案事業的基礎, 履行保管本單位檔案的職責, 并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上述三種檔案機構的工作人員, 都應當忠于職守, 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在檔案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 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