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原則
(一)來源原則產生的專業背景由于1790年成立的法國國家檔案館,采用了以事由原則為指導的“卡繆—多努分類法”,造成了極大的混亂,法國檔案界開始對整理方法進行反思并認識到事由原則的嚴重弊端,促進來源原則的誕生。
(二)來源原則的形成與發展1841年,法國內政部發布了《關于各部和各地區檔案整理與分類的指示》,首次提出了一種新的檔案整理原則——“尊重全宗原則”。
1881年普魯士提出“登記室原則”更明確地要求檔案整理原原本本地體現檔案形成的歷史過程和有機聯系,是來源原則正式形成的標志。
1889年荷蘭《檔案的整理與編目手冊》的貢獻,完成了對來源原則的嚴密論證。
1910年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召開的圖書與檔案人員國際大會,確立手冊的核心思想是來源原則,并宣布這一原則是檔案專業人員的基本原則。英國和美國的“組合”思想是來源原則的靈活運用。
20世紀40年代,德國檔案學家布倫內克提出了“自由來源原則”。 前蘇聯和我國的“體系化的全宗理論”對豐富了來源原則。
(三)來源原則的基本內容
第一,尊重來源。
第二,尊重全宗的完整性。
第三,尊重全宗內的原始整理體系。
(四)電子文件時代對來源原則的新解釋
1. 電子文件時代來源原則受到沖擊主要是北美學者認為來源原則對機讀檔案不再適用,同時質疑來源原則在檔案專業中的核心地位。
2. 電子文件時代來源原則力量的“重新發現”
1985年美國檔案學者理查德·萊特和戴維·比爾曼在加拿大檔案工作者協會會刊《檔案》上發表了著名論文《來源原則的力量》,呼吁重新認識來源原則,加拿大檔案學者特里·庫克是“新來源觀”的倡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