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文件材料歸檔范圍(樣本)
第一條 為便于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本街道)正確界定文件材料歸檔范圍,使所保存的檔案能夠全面反映本街道主要職能活動情況,完整記錄歷史真實面貌,根據《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8號)和青島市機關檔案管理有關要求制定本街道文件材料歸檔范圍。
第二條 本街道文件材料是指街道在其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紙質材料、電子文件、照片、錄音錄像和實物等歷史記錄。
第三條 街道文件材料歸檔范圍是:
一、反映本街道主要職能和記錄本街道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街道和社會有查考價值和歷史研究價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街道各項工作中形成的涉及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有憑證價值的文件材料;
三、上級機關、同級單位形成的,需要本街道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和下級單位報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對本街道工作具有查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本街道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具體包括:
一、文書檔案
(一)辦公室
1.中共青島市委、市政府,市有關部、委、辦、局文件材料;
2.中共青島市××區(市)委、區(市)政府,區(市)各部、委、辦、局文件材料;
3.上級機關、上級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查、視察本街道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4.××黨工發文件;
5.××辦字文件;
6.××辦發文件;
7.便函文件;
8.本街道黨委(組)會議、辦公會議記錄、紀要;黨委民主生活會記錄;
9.本街道編寫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年鑒等材料;
10.本街道工作會議、專題工作會的領導講話、傳達提綱、會議日程、典型材料等;
11.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12.區(市)委、區(市)政府督查件及辦理結果;
13.與本街道主要職能工作有關的電話記錄、傳真;
14.外事活動中形成的考察報告、邀請函、執行日程、會談記錄等文件;
15.本街道領導公務活動中形成的重要信件、電報及外出帶回的與本街道有關的文件;
16.行政復議、行政執法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17.簽訂的合同、協議;
18.財產、物資、檔案等交接形成的材料;
19.公務員、事業干部、專業技術人員等年報表、離退休干部情況統計報表及職工名冊;
20.干部、職工調動,畢業生等關系介紹信及存根;
21.干部職工錄用、轉正、調資、定級、聘任、復轉、撫恤、死亡等文件材料;
22.機構成立、調整、撤銷、啟用印信,干部、職工任免職、離退休、享受待遇、醫院鑒定等文件材料;
23.本街道和所屬單位人事考核和評選先進的申報材料;
24.本街道組織開展的各項重要活動的文件材料;
25.上級機關對口業務部門召開的業務會議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26.本科室形成的經驗材料;
27.人民來信來訪及信訪處理結果;
28.排查調處會議材料;
29.人民防空工作預案;
30.民兵花名冊;
31.入伍人員花名冊;
32.民兵建設工作計劃及總結、民兵整頓計劃及總結、武裝工作總結;
33.職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規定、方案、細則,職工住房情況統計、調查表、職工住房申請、職工住房積分表、住房配售公示確認表;
34.重要活動的報告、總結等;
35.情況反映;
36.政府采購項目申請表、成交通知書、合同書;
37.民情在線系統管理、政務網站、政務信息公開等形成的有關材料;
38.科室工作總結;
39.其他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二)黨群科
1.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記錄;
2.黨員黨組織關系介紹信及存根、黨費收據;
3.中國共產黨黨內統計年報、青島市黨政人才信息統計報表;
4.本街道黨組織建設調研報告;
5.本街道在報刊和媒體上發表的文章及職工發表的論文;
6.反映本街道重要活動事件的新聞報道剪報材料等;
7.本街道工作計劃、報告、總結、信息、重點工作目標及考核材料;
8.黨員、干部理論學習,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思想教育工作形成的工作計劃、總結、實施方案、統計材料等;
9.紀檢、監察工作中形成的綜合性報告、調查材料;
10.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形成的總結、報告,查處違法亂紀的調查材料,黨風廉政建設的方案計劃等;
11.黨員、團員、工會會員花名冊,批準加入黨、團、工會組織的文件材料;
12.成立工會組織的請示、批復、各類統計報表及統計分析材料;
13.團組織活動的計劃、總結、經驗、事跡材料及共青團團員、團干部和組織情況統計表;
14.婦聯工作計劃、總結、經驗、事跡材料 ;
15.婦聯換屆工作形成的報告單、花名冊、票樣、公告、請示批復等材料;
16.科協、工商聯、統戰、民族宗教、臺僑等工作形成的有關材料及綜合類報表;
17.科室工作總結 ;
18.其他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三)社會工作科
1.社區居委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相關制度、報表、花名冊等;
2.社區“民主日”主題活動實施方案、情況總結、活動情況統計表等相關材料;
3.和諧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計劃、總結、實施方案等;
4.軍警民共建和諧社區組織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
5.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和服務用房統計及固定資產登記材料、維修建設項目有關材料;
6.為民服務代理制工作情況統計、活動情況的相關內容資料;
7.孤老戶、困難戶、老年人、殘疾人、復轉、撫恤、救助工作有關材料、報表等;
8.社會救濟、社會保障、廉租住房等民生工作形成的相關規定、制度、總結、統計報表等;
9.“市北民生指數”系統平臺管理相關材料;
10.紅十字會、慈善總會關于捐助捐款情況登記、收據;
11.辦理、申請廉租房人員臺帳,發放廉租住房補貼花名冊;
12.社區居委會換屆工作形成的報告單、花名冊、票樣、公告、請示批復等材料;
13.殘聯換屆工作形成的報告單、花名冊、票樣、公告、請示批復等材料;
14.科室工作總結;
15.其他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四)城管科
1.街道愛國衛生運動、樓院整治、衛生保潔、市容管理等工作形成的有關材料、報表等;
2.衛生防疫及食品衛生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檢查記錄、報表等;
3.環衛交接清單等材料及環衛保潔人員的保險、工資等材料;
4.管區內樓院統計表、道路保潔面積統計表等;
5.防空、防震、防汛、防雪、衛生防疫、搶險救災等工作的應急預案、實施計劃、工作方案等;
6.區(市)委、區(市)政府督辦件及回復,區長(市)公開電話及回復;
7.上級機關對口業務部門召開的業務會議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8.與上級部門簽訂的責任書;
9.物業考核工作;
10.科室工作總結;
11.其他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五)綜治辦(加掛司法所牌子)
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計劃、總結、經驗、事跡材料等;
2.對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核、評比形成的相關材料;
3.防范和處理邪教工作文件材料;
4.開展普法教育、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5.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工作相關人員名單、幫教措施等材料;
6.管區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材料;
7.與上級部門和駐街單位、社區簽訂的責任書;
8.上級機關對口業務部門召開的業務會議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9.科室工作總結;
10.其它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六)計生辦
1.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事跡、經驗材料;
2.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表;
3.計劃生育信訪報表(月報、季報、年報);
4.流動人口統計報表(季報、年報);
5.計劃生育法制報表(季報、年報);
6.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及報表;
7.育齡婦女信息統計報表;
8.駐街單位計劃生育季度報表;
9.藥具統計表;
10.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形成的相關材料;
11.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登記表;
12.與上級及駐街單位簽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
13.上級機關對口業務部門召開的業務會議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14.病殘兒鑒定鑒定結論書;
15.節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發放補貼登記表;
16.科室工作總結;
17.其它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七)協稅科
1.本街道財務決算、預算;
2.本街道財務、固定資產變更材料;
3.本街道審計工作中形成的審計報告或審計意見材料,領導人離任審計考核材料;
4.工資套改審批表、年報表、工資關系介紹信及存根、調資證明;
5.本街道工作人員離退休費報表、審批表;
6.上級機關對口業務部門召開的業務會議的全套材料(包括其它街道的典型材料);
7.本街道財政稅收情況統計年報;
8.科室工作總結;
9.其它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九)安監科
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形成的相關材料;
2.轄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形成的相關材料、報表;
3.食品安全宣傳、監督、檢查形成的相關材料;
4.各類事故善后處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5.與上級部門簽訂的責任書;
6.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總結;
7.其它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十)文化站
1.站務類
(1)組織開展群眾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形成的活動計劃方案、總結、大事記、活動記錄等;
(2)文化工作組織領導、制度建設、文化隊伍建設、業務培訓、普及科學文化知識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管理維護轄區圖書室、文化活動中心等文化設施形成的統計報表等文件材料;
(4)搜集、挖掘、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形成的文件材料;
2.業務類
(1)蘿卜會—元宵山會及春節期間文化活動方案、活動情況及總結;
(2)夏季文化活動月活動方案、活動情況及總結;
(3)開展文化進社區工作等其他活動方案、活動情況及總結;
(4)承擔上級交辦、配合其它部門工作形成的材料、文化工作管理業務報表。
二、基建檔案
參照國家檔案局、國家計委《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三、設備檔案
辦事處各種重要設備、設施文件材料。
四、專門檔案
(一)低保檔案
1.審批類
(1)青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
(2)青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評估表暨議事會意見表;
(3)有關部門的入戶調查表;
(4)低保對象的申請書、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低保申請人提供的的失業證或無業證明、家庭收入證明等材料;
(6)其它應歸檔的材料。
2.日常管理類
(1)區(市)民政部門停發、增發、減發低保金的審批表和有關審核材料(其中停發表是單獨表,增發、減發表在審批表動態管理中體現);
(2)低保對象名冊(與發放領取名冊同一表);
(3)日常入戶調查材料;
(4)低保信息系統、統計系統所形成的電子數據;
(5)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困難大學生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申請書、審批表、統計表等。
(二)統計檔案
1.上級關于統計、普查等工作的實施方案、計劃、通知等;
2.勞動情況統計年報表;
3.服務業企業其他財務狀況報表;
4.服務業個體調查報表;
5.限下批發零售限下餐飲調查表;
6.各種定期調查和抽樣調查形成的計劃、總結;
7.經濟普查工作及專項統計形成的計劃、總結;
8.科室工作總結;
9.上級機關對口業務部門召開的業務會議的全套材料;
10.其它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 三)行政許可、處罰檔案
受委托在計劃生育、食品衛生、園林、安全生產、“打非掃黃”等方面進行行政執法工作形成的行政許可、處罰材料。
(四)會計檔案
1.會計憑證
(1)原始憑證;
(2)記賬憑證;
( 3)匯總憑證;
(4)其它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
(1)日記賬;
(2)總賬;
(3)現金出納賬、銀行存款賬;
(4)明細分類、分戶賬。
3.財務報表
(1)行政單位年終決算報表;
(2)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報表;
(3)會計月報、季度報表。
4.其他
(1)會計移交清冊;
(2)會計賬薄保管清冊;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五、照片檔案
(一)本街道歷屆領導人的照片(工作照或免冠照片);
(二)上級領導、社會著名人物來檢查視察工作的照片;
(三)本街道召開的各種會議(包括工作會議、業務會議、表彰會議、代表會議)的照片;
(四)本街道各種工作成果的照片;
(五)本街道宣傳報道工作的照片;
(六)本街道外事活動的照片;
(七)本街道發生的各種重大事件、事故的照片;
(八)本街道主辦或承辦的重大活動的照片;
(九)本街道各種實物(如獎狀、錦旗、獎杯、禮品、紀念品、宣傳品)的照片;
(十)本街道組織或參加的其它重要活動的照片。
六、音像檔案
(一)市級以上領導人、社會著名人物來本街道檢查、視察、指導工作的錄音錄像材料;
(二)本街道主辦和承辦的有影響的重大活動、重要外事工作的錄音錄像材料;
(三)本街道重要職能活動的錄音錄像材料。
七、實物檔案
(一)應進館實物檔案歸檔范圍
1.本街道獲得的市級(含)以上涉及綜合工作的各種榮譽證書、獎狀、錦旗、獎杯、牌匾等;
2.本街道舉辦或承辦重大活動形成的有保存利用價值的憑證性實物,包括活動標志、證件、證書、獎章、紀念品、首日封、紀念郵票、組織機構印章、贈送的禮品等;
3.本街道外事活動中獲贈的紀念品、禮品;
4.其它有重要保存利用價值的實物。
(二)非進館實物檔案歸檔范圍
1.本街道獲得的(應進館實物檔案之外)各種榮譽證書、獎狀、錦旗、獎杯、牌匾等;
2.本街道國內交往中獲贈的紀念品、禮品;
3.其它有一般保存利用價值的實物。
第四條 街道文件材料不歸檔范圍是:
(一)上級機關的文件材料中,普發性不需本街道辦理的文件材料,任免、獎懲非本街道工作人員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參考的抄件等;
(二)本街道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無查考利用價值的事務性、臨時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歷次修改稿、各次校對稿,無特殊保存價值的信封,不需辦理的一般性人民來信、電話記錄,街道內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街道負責人兼任外單位職務形成的與本街道無關的文件材料,有關工作參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級單位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辦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級單位的文件材料中,供參閱的簡報、情況反映,抄報或越級抄報的文件材料。
第五條 凡屬街道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向檔案室移交,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第六條 人事檔案歸檔范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街道對應歸檔的電子文件的元數據、背景信息等要進行相應歸檔。
街道應歸檔紙質文件材料中,有文件發文稿紙、文件處理單,應與文件正本、定稿一并歸檔。
第八條 本街道協辦的會議、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將相應的復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歸檔。
第九條 本范圍自印發后執行,原與本范圍不一致的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