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和案卷內科技文件排列
5.1科技文件宜按系統、成套性特點進行案卷或卷內文件排列。卷內文件一般應文字材料在前,圖樣在后;譯文在前,原文在后。
5.2案卷內管理性文件按問題結合時間(階段)或重要程度排列。一般應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復文在前,來文在后。
5.3科研類案卷宜按課題可行性研究立項、方案論證、研究實驗、總結堅定、成果和知識產權申報、推廣應用等階段排列。
5.4產品類案卷宜按產品設計(含初步設計、基礎設計、技術設計)、工藝、工裝、制造、定型等工作程序,或按其產品系列、結構等排列。
5.5建設項目類案卷宜按項目前期、項目設計、項目施工、項目監理、項目竣工、項目驗收及項目后評估等階段排列。
5.6設備儀器類案卷應按設備儀器立項審批、外購設備儀器開箱驗收(自制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驗收)、設備儀器安裝調試、隨機文件材料、設備儀器運行、設備儀器維護等階段或工作程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