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卷檔案內容與成份介紹
7.1 檔案內容與成分介紹一般應使用綜合概括的方法介紹。介紹內容包括:
a.反映全宗構成者基本職能和主要活動方面的檔案。
b.反映全宗構成者每個階段中心工作或特殊工作所形成的檔案。
c.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地方特色的檔案。
d. 涉及具有全國和國際意義知名人物的檔案。
e.館藏年代久遠和特殊載體的檔案。
7.2檔案內容與成分介紹一般應按全宗內檔案的實際分類體系,文字敘述全宗構成者基本職能和主要活動的內容,并列舉文種名稱。
7.2.1 以組織機構分類的檔案全宗,分別簡介機構基本職能和主要活動的內容,并列舉文種名稱。
7.2.2 以問題分類的檔案全宗,分別簡介問題涉及的全宗構成者基本職能和主要活動的內容,并列舉文種名稱。
7.2.3 以其它體系分類的檔案全宗,應根據該全宗分類的特點結合問題簡介全宗構成者基本職能和主要活動的內容,并列舉文種名稱。
7.3 需要專門說明的檔案按下列方法介紹:
a.指明該檔案文件的名稱、責任者和文件形成的時間。
b.列出該檔案文件的檢索要素。
c.對其檔案文件內容單獨介紹。
7.4 一般性文件介紹不使用引用原文的方式,特殊性文件介紹如需使用引用原文應符合下列條件和原則:
a.引用原文有助于闡述文件的內容實質。
b.引用原文時不詳細轉述文件中敘述的事實和事件。
7.5 與全宗構成者基本職能和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上級文件不做介紹,必要時只做簡要交代。
7.6 人物全宗應按全宗構成者的活動特點,結合全宗內檔案材料的實際情況介紹,內容包括:
a.個人手稿、著作、作品、題詞、日記、回憶錄的名稱和特點。
b.履歷、自傳、證書、來往信件以及公務活動與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文件名稱和特點。
c.財產狀況與經濟活動材料的名稱和特點。
d.家庭親屬與主要社會關系材料的名稱和特點。
e.圖片、照片、錄音、錄像材料的名稱和特點。
7.7 未開放的檔案,注明檔案數量和使用范圍。
7.8 涉密檔案,注明檔案數量,不做任何內容和成分介紹。
7.9 非紙質檔案應簡介其種類、特色和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