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新中國的檔案事業經歷的階段:
① 初創階段(1949年10月—1954年10月)
② 全面建設階段(1954年11月—1966年4月)
③ 遭受挫折和破壞階段(1966年5月—1976年10月)
④ 全面發展與改革階段(1978年12月—現在)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第一個文書和檔案工作的法規性文件:1951年9月29日,《公文處理暫行條例》正式頒布執行。該《條例》共八章四十條,規定了公文的作用、種類,處理公文的原則和擬寫公文的要求,明確指出,檔案是黨和國家機密的基本范圍之一,必須建立嚴密的管理、檢查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檔案系成立的意義:1952年11月,中央辦公廳、組織部和宣傳部委托中國人民大學創辦了檔案專修班,1953年7月又擴大為專修科,1955年發展成為歷史檔案系。中國人民大學歷史檔案系的成立,是新中國檔案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填補了我國檔案高等教育的空白,成為培養檔案專業干部的基地。
國家檔案局的成立:1954年11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提議,批準成立了國家檔案局。
國家檔案局的首任局長:周恩來總理任命曾三為國家檔案局局長。1955年2月,國務院任命張中為國家檔案局副局長。
關于黨政檔案統一管理的通知:1959年1月7日,中央發出了《關于統一管理黨、政檔案工作的通知》,指出黨和政府、軍隊、群眾團體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的檔案都有密不可分的聯系,須以黨的方針政策為綱加以整理。因此,有必要把黨政檔案統一管理。
中央檔案館開館:1959年10月8日,中央檔案館建成開館。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原名及更名時間:1955年12月,故宮博物院檔案館更名為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1958年6月改名為明清檔案館,1963年12月又恢復為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成立時間及原名:1964年4月,南京史料整理處更名為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中央書記處作出了開放歷史檔案決定時間:1980年5月中央書記處作出了開放歷史檔案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公布及施行時間:1987年9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李先念頒布58號主席令,正式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決定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國檔案事業發展的特色:①檔案事業管理體制特色---從分散到集中 ②黨政檔案管理特色---集中統一管理 ③檔案館網絡建設與組織特色---統一規劃,全面建設 ④檔案室設置與管理的特色---綜合管理、綜合開發 ⑤依法治檔的特色---由單純業務指導監督轉為依法管理檔案事業 ⑥檔案事業服務特色---開發檔案信息資源,服務四化建設。
第二節:鄧小平為《經濟參考報》的題詞對檔案工作的意義:1984年9月鄧小平為《經濟參考報》題詞:“開發信息資源,服務四化建設”,為我國信息產業的發展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