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數字化前處理工作的內容和方法
做好檔案數字化前處理工作(以下簡稱前“處理工作” ),首先要制定前處理工作的標準及規范,確定前處理的工作要求、流程及內容,根據標準及規范,充分利用原案卷的基礎,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系,以開放利用為目的,對檔案進行整理、目錄數據修改與補充、掃描件的選擇、分件整理等。對一些專題檔案,還需依據檔案內容編寫加工方案。
前處理工作是為了確保檔案實體整理科學規范,數據著錄齊全完整,掃描對象具體明確,最終實現數字化成果開放利用。前處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完善和規范著錄項、檔案掃描件的選擇、檔案分件整理。
(一) 完善和規范著錄項
通過對前處理單的填寫,逐頁檢查原案卷質量,有缺漏頁、頁數不符、破損等問題,及時在案卷備考表中標注。根據電子目錄,逐條檢查目錄著錄項與文件內容是否一致,通過增補修改文件目錄,完善和規范檔案的文件級目錄。檔案前處理單的內容包括文件起始頁、頁數、目錄補錄、標識符號注解、卷內情況說明等。
檔號: 電子目錄的檔號與紙質檔案的檔號必須一致且唯一,如電子目錄與紙質文件所在頁碼不符,應立即修改電子目錄。頁碼應以正式文件所在頁為準。
頁碼的檢查: 逐頁查看頁碼是否有缺漏,如有漏頁,及時補敲頁碼,如張頁號已連續,補敲頁應以“. 1” 表示,不能采用“-1” 表示。
標識符號: 對原件缺頁、破損、內容不全等問題加以說明。在掃描時也應在問題頁碼前先掃描標識符號,這樣用戶就可以對這份文件的狀況有所了解,檢驗人員也可以正確認識文件狀況。
卷內情況說明: 對文件沒有題名的,可以在此自擬題名。卷內如有照片、標簽、印章等其他載體的檔案,注明載體類別及頁碼。
目錄數據錄入、修改與補充: 對需要掃描的檔案,應對照電子目錄逐條進行檢查,查看原著錄項的準確性,如題名是否符合標準,責任者、時間、頁碼、密級等必選項是否填寫等。前處理工作是否科學規范,數據著錄是否齊全完整,都在這個環節體現。
對文件沒有題名或題名不能反映文件內容、原檔號有錯誤或電子目錄檔號有錯誤、責任者或時間項缺失或不符合著錄要求等錯誤,都要進行完善和修改。如下圖的錯誤,圖1 是文件沒有題名,應照原件著錄,如原件無題名,依據其內容擬寫題名,自擬題名應加[],題名必須由發文單位、事由、文種構成,發文單位不能用“本省” “你廳” “通知” “報告” 等代替。圖2 為題名被責任者代替,也應按上述辦法錄入題名。
缺少其他著錄項目: 著錄項的著錄應按照?檔案著錄規則? 進行。責任者有多個時,要求著錄列居首位和立檔單位責任者,其余可省略,責任者之間以“;” 相隔。時間項的著錄應視不同著錄對象,準確錄入。如一般公務文書、信札為發文時間,決議、決定等法規性文件為通過或發布時間,條約合同為簽署時間等。歷史檔案中的朝代紀年、農歷等應照原文著錄,同時將換算好的公元紀年附后,并加“ () ”。時間項由年月日組成,標準格式為20010101。文件中沒有時間項,內容中也無法考證時間的,以案卷封面的時間或考證前后文件的時間為該文件時間的著錄項,一般考證到年,無法考證月日的,用01 代替。
題名中的繁、簡體字錯誤: 不同歷史時期檔案題名有許多是繁、簡體字,在著錄時必須要確認后才能著錄,切忌胡編亂造或自行猜測,對于不認識的繁、簡體字,要查看全文或查找字典確認,無法確認的,以“□” 代替。
對有人名的應增補人名,如“關于對XXX 等同志的任命通知”,題名中一般只著錄一個人名,要求在題名中或“文中所涉人名” 的著錄項中錄入,如人名超出字節長度,則在“附注” 錄入,目的是能夠查找到文中所涉人名。
對原來沒有目錄或需要補錄目錄的,規定采用雙機對錄的方式進行,最后在軟件中校對。錯誤的著錄項泛紅,檢查人員可針對這一項進行檢查修改。
(二) 檔案掃描件的選擇
在進行檔案數字化前,必須確定是有選擇掃描還是全息掃描。確定有選擇掃描,應根據不同全宗內容,結合鑒定開放工作,制定?檔案掃描選擇標準? (如圖3)。
確定不掃描檔案案卷范圍。凡是列入不掃描范圍的檔案,案卷不出庫。如電話記錄、密碼電報、黨組會議記錄、二套制重復文件、統計報表、介紹信存根、個人處分問題、政治運動的專題案卷、短期檔案等。
確定不掃描檔案文件范圍。非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下屬單位形成的文件(省政府文件除外);同一案卷內的重復文件;同一文件最后版本以外的其他版本;人事、事故等案卷中,涉及個人隱私的材料;政策、法規、工作報告等規范性文件,在起草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情況說明等材料;會議材料中,屬于事務性文件,包括會議日程、會議議程、代表證、簽到簿、排桌等。選擇出來的文件,經數字化后,可以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開放鑒定工作,及時向電子閱覽室、政務外網、互聯網提供利用。
(三) 檔案分件整理
報告與批復的分件。檔案分件整理,必須在保持文件之間歷史聯系的基礎上進行。在前處理中把批復與報告進行分件整理,可以避免在利用中出現問題。有些報告上有領導批示不宜開放,但批復可以提供利用,如果不分件,這份文件將不能提供給用戶,造成用戶和檔案館之間矛盾。同一問題的多份報告視作一份文件處理;同一問題的一個報告、多個批復分別處理;無批復的報告單獨處理。分件后需分別修改或添加相應文件目錄。
具體問題分件處理。針對不同全宗的檔案內容,及時補充和完善?檔案掃描選擇標準?,以下為不同全宗內有代表性分件: 提案類檔案,同一提案的答復作為一件,其他材料視作一份文件處理;在人事類檔案的文件處理單上,有人員調動等問題的正式處理意見,視為批復,作為單獨一份文件處理,其他材料為另一份文件;任免、招工、表彰、獎懲等人事類文件,批復與個人履歷或名單分別處理,批復作為一件,報告、個人履歷或名單等視為一份文件處理。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事跡呈報表,按個人或單位名稱分別處理,一個人或一個單位的材料,作為一份文件處理。抄告單內容屬于批復性質的,單獨作為一份文件處理,相對應的其他文件作為另一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