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數字化數據保存
8.1. 檔案數據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將掃描的圖像文件刻錄到檔案級光盤(符合DA/T38和ISO/IEC10995)中保存。刻制光盤時應選擇“一次性寫入”方式。
8.2. 刻錄光盤應一式三份,光盤套別分別標注為“A、B、C”,兩套移交入館,一套單位自留備用。
8.3. 刻錄光盤時,應將掃描的檔案圖像與已有的電子文件一并刻錄光盤。
8.4. 移交綜合檔案館保存的兩套光盤可以將公開信息和非公開信息刻錄到同一張光盤不同文件夾中。
8.5. 每張光盤的根目錄下應有說明文件、目錄文件、檔號文件夾。光盤應具有如下信息組織結構:
8.6.1. 說明文件
8.6.1.1. 文件名:README.TXT
8.6.1.2. 文件內容:有關本存儲載體的各種信息。應包括全宗號、全宗名稱、光盤號、套號、內容摘要、形成時間、檔案門類代碼、保管期限、密級、保密期限、審核人、制作人、制作時間等。
8.6.2. 目錄文件
8.6.2.1. 文件名:DEscript.XML
8.6.2.2. 文件內容:歸檔文件文件級目錄的電子版本。
文件格式:該文件使用“XX市檔案信息資源管理系統”中的“數據導出”功能生成。
8.6.3. 檔號文件夾
8.6.3.1. 文件夾名:DATA
8.6.3.2. 文件夾內容:存放掃描完成后,存放掃描檔案圖像的檔號文件夾
8.7. 刻錄光盤保存的數據應進行檢驗。檢驗內容主要包括數據光盤能否打開、數據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數量是否準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