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的編寫
1、大事記是按照時間順序,簡略地記述一個地區、一個機關、一個專題、一個歷史階段發生的重大事件的參考資料。
2、大事記的編寫要求
1)觀點正確、用材真實;2)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小事不記;3)系統條理,簡明扼要;
3、大事記的編寫方法
1)制定編寫方案;2)搜集、鑒別材料;3)進行具體編寫;
4、制定編寫方案
要編寫大事記,必須先制定一個編寫方案,以便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這項工作。方案的內容應包括大事記的題目、記事范圍、材料來源、組織分工、完成任務的時間等。
5、編寫要求
一是要突出時代特征,注意記載反映各個歷史時期特點的事;
二是要遵循“詳今略古,詳近略遠”的原則,把重點放在記述“今”和“近”的大事上。
6、大事記應采用編年體,并輔之以紀事本末體體例。
大事記的記載方法應時間在前,史事在后。
7、大事記編寫的程序
1)將搜索到的史事材料按年月日分開;2)將各條目的材料進行綜合研究、篩選,決定取舍;
3)“削筆成書”;
4)將最后的修改稿送領導或有關部門審查,并由編輯人員根據審查意見修改或定稿。
8、大事記的結構
一部時間較長、條目較多的大事記,大事記應由說明、序言、目錄、正文、附錄等部門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