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一)會計檔案的保管
1.在會計檔案移交檔案機構之前,會計機構應有專人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檔案保管),并要配備專柜或專庫進行保管,嚴防會計檔案的散失、毀損、泄密。
2.會計檔案移交到檔案機構后,要注意將會計檔案與文書檔案、科技檔案等區別開,單獨排列,存放有序。
3.由于會計檔案的外在形式規格不同,為了整齊排列和便于保管,會計檔案的裝具(卷皮、卷套、卷盒)要符合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規范化要求,達到合體包裝、堅固耐用、標準統一、便于存取、封面設置合理。
4.保管磁性介質的電算化會計檔案,應采取直立存放形式,并且注意避光、防塵、防磁。磁性介質檔案除備份二套,還要按電子檔案的保管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并每四年復制轉存一次,以避免意外和人為錯誤造成的會計數據的丟失,確保安全性。
(二)會計檔案的利用工作
利用工作方式及要求,主要包括:
1.完善借閱服務
2.編制會計檔案檢索工具
會計檔案的檢索工具主要有會計檔案案卷目錄和專題目錄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