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歸檔范圍
第七條企業在籌備、成立、經營、管理及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應列入歸檔范圍(見附件《國有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
第八條 歸檔文件材料的來源:
(一)本企業內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業所屬單位和派出機構(包括境外機構)應報本企業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業引進項目、外購設備等帶來的文件材料;
(四)本企業投資的全資、控股、參股企業應向本企業提交的文件材料;
(五)本企業參與的合作項目,合作單位按要求應向本企業提交的文件材料;
(六)本企業執行、辦理的外來文件材料。
月 第九條 歸檔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紙質、光盤、磁帶、照片及底片、膠片、實物等各種載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