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利用工作
(一)檔案利用工作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基本內容:包括了解和熟悉館(室)藏檔案的內容和成分,各種檔案檢索工具的使用方法;分析和預測社會對檔案信息的需求特點,把握檔案利用需求的發展規律;向檔案用戶介紹和報道館(室)藏中相關檔案信息線索,積極開展檔案咨詢服務;向檔案用戶提供他們所需的檔案文獻。
要求:1、檔案收藏單位應為檔案用戶利用創造方便條件;
2、檔案收藏單位應當主動地開展檔案利用工作
3、檔案收藏單位應當注意掌握檔案的利用效果
(二)檔案利用工作的基本途徑和方式
1、基本途徑
(1)以檔案原件提供利用
通過提供檔案原件,滿足有關檔案用戶的利用需要
(2)以檔案復制品提供利用
通過提供檔案副本或復制品,滿足有關檔案用戶的利用需要
(3)綜合檔案內容編寫參考資料提供利用
通過提供檔案信息加工品,滿足檔案用戶的利用需要
2、檔案利用工作的方式
(1)閱覽室
(2)檔案外借
(3)出具檔案證明
(4)檔案復制品
(5)提供咨詢服務
(6)舉辦檔案展覽
(三)開放檔案
1、開放檔案的含義
開放檔案就是將一般可以公開的和保密期滿的檔案,解除“封閉”,向社會開飯,允許檔案用戶在履行簡便手續后,即可通過一定的方式,進行開發利用。具體含義如下:1、確立了開放檔案的范圍,即一般可以開放的檔案文件和已滿一定保密期限的檔案文件,均應向社會開放。②、明確了開放檔案的用戶對象,即向社會開放“向一般的公眾開放”。③、簡化了利用手續時開放檔案的基本特征之一,手續是否簡化,是衡量檔案開放工作質量的一個重要標志。
2、開放檔案的期限 自檔案形成之日起滿30年
六、檔案登記工作的內容 分為檔案狀況登記和檔案工作狀況登記
(一)檔案狀況登記的主要形式
案卷目錄與卷內文件目錄;檔案收進登記薄;全宗名冊;全宗單;全宗卡片;檔案成分和數量變化情況報道表;案卷目錄登記薄;總登記薄。
(二)檔案工作登記的主要形式
工作日志;人員進出庫房登記;檔案出入庫登記;檔案請點、檢查登記;檔案利用登記薄,利用者登記卡;檔案借出登記薄;檔案復制、摘抄登記;利用效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