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價值的形態(四對八種)
1.第一價值與第二價值
從檔案價值主體對象來看,可分為第一價值、第二價值。第一價值,是指檔案對于其形成者所具有的價值,其價值主體是檔案形成者;第二價值,是指檔案對社會利用者所具有的價值,其價值主體主要是非檔案形成者。一般來說,第一價值的實現是在本單位檔案室,第二價值的實現是在檔案館。
檔案面對不同主體體現的不同價值,體現了檔案價值的階段性、多面性。檔案工作人員在確定檔案歸檔范圍、進行檔案價值鑒定及其他各項工作時,既要保證檔案第一價值的實現,即為本單位服務,還要考慮檔案第二價值的實現,即為社會各方面服務。
2.現實價值與長遠價值
檔案價值主體不同,其實現時間也是不同的,據此,檔案價值又可分為現實價值與長遠價值。
檔案的現實價值是指檔案對當前社會實踐活動所起的作用,通常又稱現行價值。現行價值的主體是檔案形成者及其相關單位,社會實踐活動包括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宗教、社會事務等當下社會生活方方面面。檔案的長遠價值,是指檔案除了能為現實工作、學習和生活提供有關服務外,還能對未來產生影響,能在未來對社會各方面產生作用。長遠價值對象由檔案形成者擴展到社會各方面,時間由當前延伸向遙遠的未來。
全國政協原主席李瑞環同志在為中央檔案館建館40周年所作的題詞:“對歷史負責,為現實服務,替未來著想”,這15個字深刻揭示了檔案的現實價值和長遠價值。我們要從分析研究檔案形成的歷史背景、形成者的自身職能出發,準確把握檔案的現實價值和長遠價值,切實做好檔案鑒定和保管工作。
3.證據價值與情報價值
根據檔案的屬性,檔案又具有證據價值和情報價值。
所謂證據價值,是指檔案可以成為法律訴訟、爭端處理、權屬確認、責任區分等活動的有效憑據。這主要緣于檔案的原始記錄性這一本質屬性,檔案的這種原始記錄是以內容的真實性和當時當事人歷史手跡、原始標記為保證的,能經得起科學的、歷史的檢驗。
檔案又具有知識性和信息性,因此,檔案具有情報價值。檔案與報刊、圖書、資料等一樣,是一種情報資料、參考資料,而且是具有原始性、可靠性的情報資源。人們可以借鑒檔案提供的情報信息,有效開展各項社會實踐活動。有時候,檔案內容或許是不完整的不真實的,甚至有造假的成分,但檔案留下了當事人的行為痕跡,反映了檔案形成者的認識水平和原來的意圖,仍然是真實的歷史記錄,仍然具有可靠的情報價值。
4.利用價值與保存價值
利用價值是針對檔案的具體用途而言,即指某一(或一部分)檔案對具體的利用者的具體意義和作用。如某份學籍檔案中有關某一學生在校學習成績的記錄,對該學生考研、謀職或出國留學等起到一定的參考和憑證作用。檔案的利用價值是有多種具體形態、多層次的,不同價值主體、不同階段,其具體利用價值不同。檔案的保存價值實際上指檔案是否具有被保存的意義,它以保存時間長短來體現。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檔案的保存價值也就是指檔案具有利用價值的時間限度,保存價值的外在體現就是檔案的保管期限。檔案的利用價值是檔案的保存價值的基礎,保存價值是利用價值的時間限度,檔案的保存價值指利用價值大于其保管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