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檔案事業的建立
我國從古代到近代乃至民國時期,檔案工作始終沒有成為一項國家規模的社會事業。
20世紀30年代,國民政府在國家機關開展“行政效率運動”,視文書檔案為推行政令的重要工具,把“文書檔案改革”作為“行政效率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部分國家機關和省級機關開始設立了檔案室,創設了檔案專業教育,形成了近代檔案學理論,檔案事業開始萌芽。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志著我國檔案工作進入一個新階段。黨和政府重視檔案和檔案工作,在黨領導的解放區檔案工作的基礎上,一方面改造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檔案工作,另一方面汲取國外檔案工作的先進經驗。隨著社會主義改造任務的完成,到1957年,我國逐步建立起國家規模的檔案事業。我國檔案事業建立的主要標志是:(三個方面)
(一)接管舊政權遺留下來的檔案,征集革命歷史檔案
1949年1月北京解放后,北京市文管會接管了收藏有明清檔案的故宮博物院。新中國成立后,1949年10 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成立了政務院指導接收工作委員會,負責統籌指導與處理有關國民黨政府中央各機關人員、檔案、圖書、財產、物資等接收事宜,開始了接管、集中國民黨中央政府機關的檔案。1950年3月,政務院指導接收工作委員會華東區工作團駐寧辦事處設立檔案組,開始整理留在南京的國民黨政府中央機關檔案。為了集中管理國民黨政府檔案,1951年2月,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第三所在原“中國國民黨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舊址成立南京史料整理處,除了接管國民黨政府中央機關和國史館的檔案以外,還陸續收集了散存在全國各地的國民黨政府的檔案。到1952年,共集中國民黨政府檔案130余萬卷。1951年3月,主要收藏明清檔案的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改稱為檔案館。故宮博物院檔案館、東北圖書館檔案部集中了明清、北洋軍閥、國民黨政府、汪偽政權、偽滿洲國等歷史時期的檔案、資料720余萬卷。1955年8月19日,毛主席親自起草了中共中央關于妥善地保存和嚴格地清查敵人遺留下來的各項檔案材料的通知。指出:“妥善地保存和嚴格地清查敵人遺留下來的各項檔案材料,對于肅清反革命分子和審查干部的工作,都有極為重要的作用。這些檔案,不但省市一級大量存在,而且在??h兩級也是存在的,各級黨委政府必須通令所屬妥善保存,并嚴格地加以清查和處理。”195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關于迅速清理敵偽政治檔案資料的通知》指出:全部敵偽檔案“經過初步分類登記以后,應妥善地保管起來,片紙只字也不得再有損毀或遺失?!?955年 l1月3日,《中央批轉上海市委關于清理敵偽政治檔案資料的指示》指出:對已接管的敵偽政治檔案“不得再有分散、損壞或隨意銷毀”?!凹词拐嬲裏o用的,也要經過認真鑒定,報告中央批準后,才準許銷毀?!?nbsp;
1949年12月,中央軍委發布了關于征集革命歷史文件及其他史料的通令。此后,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也都先后發出了征集、收集革命歷史檔案資料的文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征集工作,收集到了一批珍貴的革命歷史檔案。
(二)制定檔案工作方針政策制度和法規,建立起機關檔案工作,集中管理大行政區撤銷機關的檔案
新中國檔案事業是從機關檔案室工作開始起步的。同時,黨和政府制定頒布了一系列的檔案工作方針政策制度和法規。新中國成立初期,由于檔案工作基礎十分薄弱,存在檔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檔案管理混亂,檔案整理方法不科學、不統一,隨意銷毀檔案,檔案工作人員缺乏等問題。為此,1951年 3月,中央辦公廳秘書處召開中央一級黨、政、軍各機關和群眾團體第一次檔案工作座談會,原則決定黨、政、軍三大系統保管文件的分工和建立集中保管檔案的檔案室,以及制定統一的檔案管理方法等問題。同年4月,中央辦公廳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分別召開省市黨委和政府秘書長會議,專題討論了加強機關文書處理和檔案管理問題,黨委秘書長會議作出了《關于加強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的決定》。政務院于1951年9月29日頒布了《公文處理暫行辦法》?!掇k法》將“檔案”單列一章,對機關檔案管理的制度、目的、原則和歸檔整理鑒定等業務問題作了具體的規定。隨后,中央機關、各大區、省、市都陸續制定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辦法,提出了建立健全機關文書工作和檔案工作的意見。文書、檔案工作初步在中央、省、市級機關建立起來。1954年12月1日,中央辦公廳召開了黨的第一次全國檔案工作會議,討論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和省(市)級機關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暫行條例》。1955年1月17日,中央政治局批準了會議的報告和《條例》。1956年4月5日,中央辦公廳召開黨的第二次全國檔案工作會議,討論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縣級機關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暫行辦法》。1956年4月16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國家檔案工作的決定》,對國家全部檔案的概念、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和基本原則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有力地推動了全國檔案事業的建設,這是新中國檔案事業的第一個綱領性文件。1956年12月,國家檔案局召開全國政府機關第一次檔案工作會議,討論通過了《國家機關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工作暫行通則》、《關于國家機關一般檔案材料保管期限的暫行規定》(國務院于1957年2月28日批準公布施行)。到1956年底,全國縣以上機關普遍建立起檔案室,成為國家檔案事業的重要基礎。
1954年6月,中共中央決定撤銷 6個行政大區的中央局,中央人民政府也決定撤銷大區一級的行政機構。中央辦公廳、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秘書廳分別發布了中央局、大區行政機構撤銷后檔案集中管理辦法,按集中管理與保持原機關檔案之間聯系的原則,完整地集中保存了大區一級黨政機關的全部檔案。
(三)成立國家檔案局,開展對檔案學理論研究,創辦檔案高等教育
1954年11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提議,批準設立國家檔案局。國家檔案局的成立,是國家加強檔案工作領導的一項重大措施,為有領導、有計劃地建設社會主義檔案事業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中共中央于1951年5月31日創辦了《材料工作通訊》,1953年5月改刊名為《檔案工作》,1957年1月改由國家檔案局主辦,并由內部發行改為公開發行?!恫牧瞎ぷ魍ㄓ崱泛汀稒n案工作》成為指導檔案工作、傳播檔案知識、交流檔案學理論研究成果的重要園地。
1952年11月15日,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和中央宣傳部委托中國人民大學舉辦的檔案專修班正式開學,1953年7月,檔案專修班擴大為檔案專修科,1955年進一步擴大為歷史檔案系,成為我國檔案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