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的出現是產業分化、科技進步、社會經濟高度發展的必然結果。文化產業的發展一方面是與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密切相關,另一方面又與市場經濟的發育成熟程度密切相關。從世界范圍來看,市場經濟發育成熟程度越高,文化產業發展速度也越快;反之,市場經濟發育成熟程度越低,文化產業發展也越慢。在現代社會,發達的文化產業已然成為一個國家、城市經濟高度發達的重要標志。美國、日本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其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高。從城市來看,世界上聞名遐邇的大都市大都是國際文化中心,例如紐約、巴黎、東京。從歷史來看,文化產業得以較快發展的地方都是在市場經濟產生和發展較早的國家,如英國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最早的國家,因而也是世界上文化產業最早形成規模的國家。
一、文化產業及國際競爭力
David Thorsby從學理上認為文化產業具有三大特色:第一,其產業活動會在其生產過程中運用到某種形式的創意;第二,其產業活動被視為與象征意義的產生與溝通有關;第三,其制成的產品是,至少有可能是,某種形式的智慧財產權。
根據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對于“文化、貿易及全球化”的問題與解答,創意是人類文化定位的一個重要部分,可以不同形式表現,透過產業流程與全球分銷去復制、推廣其創意。文化產業包括:書本、雜志、新聞報紙、音樂錄音、電影及影帶、多媒體產品,以及其他被創造出的新產業,它構成一個國家很重要之經濟資源 ①。一般認同“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適用于“結合創造、生產與商品化等方式,運用本質是無形的文化內容。這些內容基本上受到著作權的保障,其形式可能是(物質的)商品或是(非物質的)服務”②。文化產業或可被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以經濟術語來說是“朝陽或者未來趨勢產業”(sunrise or 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或者以科技術語來說是內容產業(contentindustries)。UNESCO 認為文化產業的概念一般包括:印刷、出版、多媒體、聽覺與視覺、攝影與電影生產,亦等同于工藝與設計。對某些國家來說,這個概念也包括建筑、視覺與表演藝術、運動、音樂器具的制造、廣告與文化觀光。
文化產業競爭力,亦稱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是指一國文化企業通過生產和銷售文化產品,提供各種文化服務,占有市場和持續獲取利潤的能力。文化產業競爭力既是文化產業現實發展的能力,也是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具有中國大陸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產業的競爭力既具有文化產業競爭力的國際普世性,也具有大陸的特殊性,即中國大陸特色。構筑中國大陸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是把我國建設成文化強國的時代命題[1]。
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問題的提出是歷史的必然和現實的選擇。20世紀冷戰結束后,美國學者亨廷頓指出:“21世紀的競爭將不再是經濟的競爭、軍事的競爭,而是文化的競爭。”[2]毋庸置疑,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到來使得文化建設在國家戰略體系和綜合國力競爭中日益占據著重要的地位,文化產業更擔負弘揚本民族文化和促進本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大歷史使命。在世界經濟結構大調整以及文化、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國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問題開始清晰地凸顯出來,世界范圍內各國文化產業化的程度存在差異。由于市場經濟的成熟和信息技術的領先,西方發達國家的文化產業已經相當發達,它不僅在新一輪的全球產業結構調整中率先實現了自身的戰略升級,在世界文化市場上也占據了優勢地位,其競爭力已經得到了很好的鍛造和培育。
由于歷史和現實的諸多原因,文化產業在我國的起步較晚,無論是產業形態、產業結構,還是產業組織、產業政策都還沒有充分展開它的無限豐富性。就國內現狀而言,與高速發展的經濟相比,我國文化產業整體上還是很落后的;就國際范圍來看,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文化產業則明顯處于劣勢,在資金水平、科技水平、市場運作、資源利用、企業管理、體制環境和創新等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缺陷和不足,這些都集中體現在這樣的矛盾現象:文化資源大國與文化產業弱國同時并存;大量民族文化產品的積壓及外國文化產品的大行其道和人民對文化消費供給不足的抱怨。由于WTO開放條件下國外文化資本與文化產品按規則進入中國市場,也由于中國國內以市場為導向解放文化生產力的客觀趨勢,中國文化產品在明確其文化商品屬性的同時就意味著必須強化其與生俱來的競爭屬性。必須看到,通過市場優勝劣汰的原則,利用文化資源和智力資源提供高層次的精神產品和服務,既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全人類價值實現的必然選擇,先進文化建設不僅必須通過本國文化產業的有效的競爭機制來真正的落實,作為民族精神代表的先進文化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須在全球文化市場的競爭中凸顯自身的活力,而文化產業水平的綜合體現無疑是其國際競爭能力。并且,新經濟時代的競爭不再是簡單依賴某項因素或專長,而是須著眼于競爭優勢的動力之源———國際競爭力。因此,市場經濟條件下,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實際上也就是能否有效地培育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這是當代中國文化產業的必然選擇。
二、全面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具體措施
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發展文化產業、提高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方面的成熟經驗,取長補短,為我所用,盡快把我國建設成為文化強國。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努力:
1.積極發揮政府在全面提升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中的關鍵作用
國家應該轉化在文化產業中的角色,從“運動員”轉化為“裁判員”。國家在文化產業發展方面主要是按照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文化產業發展戰略,確立中長期發展綱略。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綱領性目標比較多,但都是從宏觀著眼,缺乏對具體問題的現實決策。比如說 2012 年 2 月 28 日文化部公布的《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雖然明確了“十二五”時期文化系統及文化產業的指導思想、發展思路、發展目標,但是沒有從細微之處著眼解決文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問題。
2.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的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間文學、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如歌圩、廟會、傳統節日慶典等)。可見,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現出較大的無形性、民族性、民間性的特點,國家在文化發展中也提出“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場格局”的要求。從上述的文化資源介紹中,我們可知全國各地民間藝術繁多,表現形式也豐富多樣,但目前卻存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流失、藝術技藝失傳等等令人惋惜的事件。而且,大多數地方政府存在著重視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輕視申報成功之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過分地關心經濟效益、旅游效益,而沒有能夠從長期著眼,考慮到這些資源是我們從前人那里繼承的財富,要傳承給后代。我們不能做“吃祖宗飯,砸子孫碗”的事情。因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與歷史的共同見證,亟須對它們加以保護,而這就需要政府、社會的共同關心與努力[3]。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地方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做得還是很不錯的,比如說成都,舉辦了三屆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吸引了數百萬的市民參加,推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
3.提高市場拓展能力
市場拓展能力指文化產業不斷拓展市場空間的能力,這不但包括在已有的市場中占據更多的份額,而且包括率先去開拓新的市場,打開新的文化消費空間 [4]。美國等發達國家在文化市場開拓方面已經有了成功的經驗,它們首先從壯大文化企業實力入手,采取了全球性的文化企業合并重組戰略,利用強大的經濟實力作為后盾,對各國文化資源進行壟斷,充分利用,建立覆蓋全球的強大的文化產品連鎖銷售網絡系統,投入巨大資金對產品進行促銷,贏得全球廣闊的產品銷售市場空間,在經濟上獲得暴利。美國時代華納的案例足以證明,產業競爭力的強與弱,歸根結底是由市場來決定的。沒有市場的需求,也就無所謂競爭力。市場對文化產業的產品和勞務需求比較大,則該產業就相對有競爭力。“需求既是競爭力提高的結果,也是競爭力進一步提高的前提”[5] 56。美國文化產品生產非常注重市場需求調查,如,美國的影視大片,在劇情創意過程中盡可能地考慮消費市場問題,把主要消費市場國家的風景或者習俗安放在劇中,實在無法穿插進去就設法邀請該國大腕加入拍攝,以此方法引起目標消費市場消費者的需求。上述的經驗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我國“十二五”規劃中提到了大陸文化“走出去”的戰略,最終還是落到如何迅速建立國際文化市場銷售渠道,這就要求政府從現在起,特別重視向國際社會介紹我國當代的文化經典和藝術經典。讓更多的國際朋友了解大陸文化內在的東西,了解大陸當代文化的真實面貌。
4.加強文化安全立法研究
當代國際競爭中,文化本身已經成為國家競爭實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全球化背景下,不論是文化市場的開發、整合與利用,還是文化產業的提升和轉型,都與國家間利益的沖突深層糾纏在一起,而使文化的滲透和反滲透成為文化安全立法研究不可回避的問題。如何保護中國深遠流長的民族文化傳統、維護國家的文化利益是提升我國文化產業的重要內容之一,也符合WTO的重要原則精神。應該注意到,當前信息技術和網絡手段更為深入地用于文化產品的開發和傳播,這種數字化趨勢給文化產業的存在形態和發展方向帶來深刻的變化,也使由文化資源能夠迅速、規模化地實現數字化成為可能,文化安全立法研究也面臨著新的課題。因此,應全面展開文化安全立法研究,建立、完善科學而高效的國家文化安全體制、文化商品進出口管理制度和文化市場監督機制以及文化產業投資風險評估和管理體制等,加強對國際文化資本對中國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沖擊的監管力度,始終掌握中國文化產業和文化管理的主動權。
5.培育文化產業品牌
品牌競爭是現代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更是文化市場競爭的重要內容。中國的文化產業要參與高層次的國際市場,就必須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品牌,從低附加值的文化產品加工走向自主品牌的建設。我們要開闊視野,拓寬思路,把打造具有中華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戰略重點來抓。要積極推動演出、展覽等中介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同時,選擇知名度高、有影響力的、對中國友好的境外文化中介機構進行合作,利用其營銷網絡,把中國的文化產品盡可能多地打入國際市場。
三、培育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需要內外兼修
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是需要培育的,這種培育主要包括外在支持和內功修煉兩個方面。就外部條件而言,文化產業的發展首先必須有合理的市場環境和市場主體,這是國際競爭力培育的前提條件。顯然,解決這一問題首先必須進行全面的體制創新,包括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科學融資體系的形成、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除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和制定、完善各項法規政策外,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培育的外部環境支持還包括培育良好的文化市場,調整文化產業結構,宏觀整合文化資源,改善文化基礎設施,實施信息化網絡化建設等若干方面。在這些政策和舉措中,市場化改革尤其需要注重兩點:一是開放生產環節,允許各種所有制類型的經濟主體或資本合法使用各種資源及生產要素,自主決定文化生產項目和文化勞動組織形式;二是開放市場,使各文化經濟組織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能夠自由進場、平等交易,有效實現其價值。這樣才能保證通過市場機制來培育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從外部條件上培育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還應該按照經濟全球化和世貿組織規則的要求調整和重構中國的交往理念、制度形態和法律文化,用競爭促發展的眼光和文化生態主義的范式充分發揮“后發現代化國家”的后發優勢,為經濟全球化下的中國文化建設與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強大的指導和動力支持。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主要取決于文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在良好的政策及市場化背景下,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培育乃是“修煉內功”的問題,其培育方法因文化產業的特殊性有不同的要求和方法。
在內功修煉方面,培育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需要文化企業面對市場、面對消費者有效合理配置資源,不斷調整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方式,更新創意、改進產品、研發技術,增強抗擊風險的競爭能力。與其他產業不同的是,文化產業根源于文化價值,而文化價值隱存于豐富的文化資源中并要通過對這些資源的開發利用來體現。根據以顧客價值為導向構建國際競爭力的基本原則,文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主要是取決于文化企業對文化資源的認識及轉化賦形能力,這個過程包括對待開發的文化資源的評估和選擇,開發文化資源的技術、人才及生產流程,對產品和服務的分銷體系的把握以及這個過程的控制和管理,這些要素構成了文化企業獨特的價值鏈。在這條價值鏈上,創意及創造性人才是核心,它黏合決策、技術、管理、市場營銷等各個運作環節,從而決定著企業的競爭優勢,其綜合效果及靈敏度也就決定了文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如果用一個公式來表示就是:文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市場+文化資源+企業(管理+人才+技術+資本)。因此,文化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培育應立足于文化市場,以專門的管理知識和一定規模的資本投入為保證,憑借知識、智慧和技術去開發各民族固有的文化資源,不斷創造新的文化產品和提供優質文化服務,從而在挑戰和機遇中發展壯大以鍛造自身的國際競爭力。
總之,文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的培育應以文化產品或文化服務的創意創新為主,通過挖掘優秀人才、把握和駕馭市場、利用信息和技術、改進管理和創新經營等多種因素來實現。創新機制、轉化機制、面向市場、壯大實力,就是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培育的簡要概括。中國的文化產業發展前景廣闊,有很多工作等待著我們去完成,很多困難需要我們去克服。振興中國文化產業,迎接中華文化在21世紀的偉大復興,前途光明,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