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發布后,國家郵政局根據《規定》精神,編制了《國家郵政局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與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送審稿)》,并報送到國家檔案局,這是《規定》實施后第一個報送到國家檔案局的送審稿。經初步研究,我們認為國家郵政局的這個送審稿,從總體上看,基本符合《規定》的編制要求。該送審稿采用機構下按問題分類的編制體例,可以適用于大多數機關單位。但同時這個送審稿也還有部分問題劃分不夠細致,個別條款的保管期限劃分不夠準確等需要進行修改之處。征得編制單位同意,現將該送審稿全文照錄如下,僅供參考。
來源: 中國檔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