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工作的范圍和途徑
(一) 檔案材料的收集范圍
是指在干部人事工作和其他有關工作中形成的應歸檔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中組部印發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歸檔范圍規定~收集范圍共二十三條。
(二) 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途徑
1、通過組織、干部人事部門收集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登記表等材料。
2、通過籌備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代表會議和民主黨派等會議的部門和臨時機構~收集各類代表登記表、委員簡歷和個人政績等材料。
3、通過國民教育的有關院校、黨校、軍隊院校~培訓部門等收集學歷、學位、學籍、培訓等材料。
4、通過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部門~收集評審,考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材料。
5、通過本人當時所在單位組織部門收集入黨,團,和加入民主黨派的有關材料。
6、通過有關部門收集表彰獎勵活動形成的有關材料。
7、通過紀檢、監察、司法、審計及有關的行政部門收集有關處分材料。
8、通過衛生部門收集健康檢查和因病、工傷、事故致殘的有關材料。
9、在人員流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