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檔案局1號令到10號令
1990年11月19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第1號令:《中國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1999年5月5日國務院批準修訂,1999年6月7日國家檔案局第5號令重新發布)。
1991年12月26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第2號令:《各級國家檔案館開放檔案辦法》。
1991年12月26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第3號令:《外國組織和個人利用我國檔案試行辦法》。
1992年3月30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第4號令:《檔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
2003年7月28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第6號令:《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5月17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第7號令:《檔案行政許可程序規定》。
2006年12月18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第8號令《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
2011年11月21日,國家檔案局令發布第9號令:《各級各類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的規定》。
2012年12月17日,國家檔案局令發布第10號令:《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