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立卷
(一)文書立卷的定義和組織
1、文書立卷的定義
2、文書立卷的組織機構
3、文書立卷的組織形式
(二)文書立卷的基本原則
1、遵循行程規律和特點——按其歷史原貌
2、保持有機聯系——同一問題,同一案卷
3、區分不同價值——價值相近可組為一卷
4、便于保管利用——立小卷。
(三)案卷整理規范
1、填寫卷內目錄和備考表
2、擬寫案卷題名:作者、問題、名稱
3、案卷排列(按保管期限分別排列:永久、30年、10年)和編號(保管期限大流水號,按年度分保管期限編制小流水號)
4、編制案卷目錄
經過立卷并進行了系統排列編號之后,要將案卷逐個登記到《案卷目錄》上
(四)歸檔制度
1、歸檔范圍(以國家檔案局2006年12月18日發布的8號令《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為準)
1、反映本機關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對本機關工作、國家建設和歷史研究具有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
2、機關工作活動中行成的在維護國家、集體和公民權益等方面具有憑證價值的文件材料;
3、本機關需要貫徹執行的上級機關、同級機關的文件材料;下級機關報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對本機關工作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歸檔時間 第二年上半年
3、歸檔要求:齊全完整、系統科學、優質精煉、及時迅速、手續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