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第10條第6款,機關重要的國有資產管理(登記、統計、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歸檔時劃為永久保管,一般的劃為10年保管。
本條款中“重要的”和“一般的”區分的原則是國有資產的規模、數量及價值大小。如機關房產、機動車等價值相對大、使用壽命周期比較長,有關這類國有財產登記、統計、核查等文件材料,屬于“重要的”劃為永久。又如機關辦公使用的,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等設備,這類設備價值相對不高,使用壽命周期相對較短,若干年后就要淘汰,重新更換,有關這類國有財產登記、統計、核查等文件材料應屬一般的,劃為10年。
本條款中“重要的”和“一般的”區分的原則是國有資產的規模、數量及價值大小。如機關房產、機動車等價值相對大、使用壽命周期比較長,有關這類國有財產登記、統計、核查等文件材料,屬于“重要的”劃為永久。又如機關辦公使用的,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等設備,這類設備價值相對不高,使用壽命周期相對較短,若干年后就要淘汰,重新更換,有關這類國有財產登記、統計、核查等文件材料應屬一般的,劃為10年。
來源: 中國檔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