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檔案局、館,各計劃單列市檔案局、館:
《檔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基本要求》已經國家檔案局局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參照執行。
檔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基本要求
為指導和規范檔案部門進一步加強檔案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提高檔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水平,根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和《檔案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工作指南》,結合檔案工作實際,國家檔案局組織編制了《檔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基本要求》)。
一、適用范圍
《基本要求》適用于省級(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下同)及以上檔案局館的非涉密檔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涉密檔案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按照國家保密法規和標準進行;涉及密碼工作的,按照國家密碼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地市及以下各級檔案局館可參照《基本要求》的規定進行非涉密檔案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
二、編制依據
(一)《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二)《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GB/T 22240-2008)
(三)《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安全設計技術要求》(GB/T 25070-2010)
(四)《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實施指南》(GB/T 25058-2010)
(五)《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GB 17859-1999)
(六)《信息技術信息安全管理實用規則》(GB/T 19716-2005)
(七)《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GB/T 20271-2006)
(八)《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GB 50174-2008)
(九)《信息安全技術政府部門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GB/T 29245-2012)
(十)《檔案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工作指南》(檔辦發〔2013〕5號)
(十一)《數字檔案館建設指南》(檔辦〔2010〕116號)
三、工作原則
(一)安全引領。建立檔案信息系統,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安全、寧不建,凡已建、必安全。對于準備建設的檔案信息系統,要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的原則,建立健全檔案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對于已建設的檔案信息系統,要按照國家有關信息系統安全的要求,查找安全隱患,堵塞風險漏洞,提升安全防護水平,開展定級、測評、整改、檢查等信息安全工作。
(二)管理科學。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誰運行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遵循國家有關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相關標準規范,結合檔案信息系統特點,完善檔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本單位檔案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機制,明確檔案信息系統的領導責任和崗位職責。以檔案數據為核心,對不同安全級別的檔案數據實行區別管理。以預防為主,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妥善應對突發事件。
(三)保障有力。貫徹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建立檔案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經費投入機制。配備檔案信息系統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安全培訓,為檔案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關于《基本要求》的說明
1.《基本要求》主要以《檔案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工作指南》中擬定為二級或三級的系統為對象,從“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對檔案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
2.《基本要求》中的“等保二級要求”“等保三級要求”中的有關規定均來源于《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中的規定,“檔案行業要求”中的有關規定是根據檔案信息系統的特點作出的補充規定。
3.安全保護水平與等保二級保護水平相同的系統,除滿足“等保二級要求”中的具體要求之外,還需同時滿足“檔案行業要求”。安全保護水平與等保三級保護水平相同的系統,除滿足“等保三級要求”的具體要求之外,還需同時滿足“等保二級要求”,和“檔案行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