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干部,是指現在在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國家編制)和全民所有制的企事業等單位任職的干部,也包括上述單位派到“三資”企業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工作的干部。根據有關規定,在職干部的檔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主管該干部職務的部門管理。換句話說,就是哪個部門擁有對該干部任免權,其檔案就歸那個部門管理。雖然有的單位人少,不具備保管檔案的條件,可將干部人事檔案交上級機關或別的有關部門代管,這是政策允許的,但是管理權限是不能變的。所以,干部調動或職務變動后,涉及到管理權限改變時,就要按規定及時將檔案轉給有關的部門管理。
此外,由于我國目前實行下管一級的干部管理體制,由上一級主管機關任免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其檔案歸上級機關管理,本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建立檔案副本。
有的干部身兼兩職或多職,其檔案由哪里管理呢?根據有關規定,凡身兼多職的,一般情況下,其檔案歸管理最高職務的部門管理;有的干部同時任一個單位的黨內和行政的最高職務,而這兩個職務分別由兩個上級機關管理,那么這個干部的檔案正本歸管理黨內職務的機關管理。軍隊干部兼地方職務,主要實際職務在軍隊的,其檔案歸軍隊的主管部門管理;主要職務在地方的,其檔案歸地方主管機關管理。非主要職務管理機關因工作需要可建立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