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執行《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和《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的意見
(國家檔案局經科司2003年2月13日下發)
一、檔案管理現代化水平較高,實現計算機檢索和檔案信息網上查詢的企業,可參照執行《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否則暫緩執行此標準。
二、企業在執行《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和《歸檔文件整理規則》時,原則上不打破原有的分類框架。
三、根據《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試行規則》進行實體分類的企業,黨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經營管理工作和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四類的文件材料可參照執行《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的規定,按“件”進行整理;年歸檔量較少的企業,可將上述四類合并為一類整理,暫稱為管理類。產品、科研、基本建設、設備儀器四類的文件材料仍執行《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的規定,按“卷”整理。
沒有按《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試行規則》進行實體分類的企業,其管理性的文書檔案可參照執行《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科技檔案可執行《科學技術檔案卷構成一般要求》。
四、同時執行這兩個標準的企業,有些內容可統一。
1、卷盒規格統一為310mm×220mm(長×寬),厚度可根據實際需要在10、20、30、40、50、60mm中選擇使用。
2、備考表統一采用《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的要求,按“件”整理的可將備考表中的“立卷人”改為“整理人”。
3、《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的歸檔文件目錄與《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卷內目錄用途不同,應分別按各標準的要求使用。目錄規格可選用A4型(297mm×210mm)和16開型(260mm×185mm)兩種形式。
4、企業檔案全宗號的使用統一按《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的要求執行。
五、事業單位可參照上述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