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第8條,機關定期保管的文書檔案主要包括: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一般性業務文件材料;本機關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本機關一般性事務管理文件材料;本機關關于一般性問題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一般性工作報告、總結、統計報表等;上級機關制發的屬于本機關主管業務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制發的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同級機關、下級機關關于一般性業務問題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下級機關報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計劃、總結、統計、重要專題報告等文件材料。
把握文件材料的“一般性”,要看文件材料涉及的問題是否是常規性、技術性等方面的問題。比如某省檔案局請示國家檔案局,按件整理的檔案裝盒后,是否要編制盒號,這類問題是技術性問題,相關的文件材料就屬于“一般性”。又如,機關年度以下統計報表,也屬“一般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