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談話制度,一要把握談話的時機。任職談話一般應當在任職通知印發后或履行完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等程序后進行。二要確定談話人。一般由黨委(黨組)負責人、有關分管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的負責人來進行。三要確定談話內容,要講明組織上的整體考慮、簡要肯定干部的優點。針對實踐中說好話多、“賣人情”的現象,修訂后的條例強調,任職談話必須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問題,使其看到差距,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四要講究談話方法。注意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因地而異。對于談話對象提出的要求或者反映的問題,能回答的當場回答,不能當場回答的,可以在談話結束后妥善處理,并可根據情況向談話對象反饋。
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談話制度,有利于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加強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對保證干部的順利到任、實現工作的正常交接,特別是對干部在新崗位上正確履職、健康成長有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