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辭職、退職、自動離職、被辭退(解聘)后,其檔案如何管理?
答:一般情況下,干部辭職、退職、自動離職、被辭退(解聘)后,干部的身份已不存在,也不再是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其檔案根據該人員的去向或另就業的情況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已有就業單位的,將檔案轉給有關的組織、人事部門保管。如不具備保管條件,由本人聯系轉給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保管。如需要勞動部門安置就業的,可以轉給該人員所在地區的有關勞動部門。一時不能確定去向的,檔案仍由原單位保管。但是如果另就業或出國,長期不辦理轉移檔案的,原單位不能為其出具涉及本人檔案內容的任何證明材料或為有關部門提供檔案查閱(國家安全、公安、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因工作需要,可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進行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