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第二專題“嚴以律己”專題研討發言稿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黨不斷加強整治“四風”、懲治腐敗力度,進一步凈化黨的純潔性,發揚黨的先進性。“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嚴以用權”的總體要求,體現了“律己”在整個過程的重要性,使之成為修身、用權之根本。要真真正正踐行好“三嚴三實”,就要求領導干部抓好“律己”這個根本。嚴律己,使之得以更好的修身。有人提“人之初,性本惡”這一說法,其理出,解為人在初生之時,什么都不懂,在不斷成長中受到身邊人、身邊事以及法律法規、風俗人情的潛移默化,慢慢變為。“善”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依法治國,強調法律是我們做人、做事的準繩,作為一個領導干部,必須在法律準繩下開展工作、運用權力,“律己”這個根本就是要我們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用規律來引領自己,讓我們在不斷的成長中更好地“修身”。
嚴律己,使之更好地為民用權。行為,是干部用權的具體表現,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領導干部必須嚴于律己,規范好自己的行為準則,不拿手中的權利做自己升官發財的工具,不以權謀私,遵守法律法規,不做優親厚友、損公肥私的事,一切以為人民服務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嚴律己,使之更好地謀事、做人和創業。謀事、做人和創業,是我們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具體表現,而律己則是我們謀事、做人、創業的基礎前提。只有嚴于律己,端正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才能在思想上規劃好自己的人生目標,在行為上規范好做人的準則,用具體的行動、真抓實干的精神去干事、去創業,最終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