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是歷史的真實記錄,社會的寶貴財富,是人類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妥善收藏、開發、利用檔案是檔案人的職責所在,保護檔案不被毀損丟失、出賣轉讓、甚至強多竊取更是檔案人的責任和使命。近日,巴林右旗檔案局(館)成功制止了一起個人在網上售賣檔案事件,確保了檔案不泄密、不流傳 。
近期,巴林右旗檔案局(館)得知有人在網上售賣檔案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會議,詳細了解相關情況并在公安部門的協助下采取措施。經調查,此次網上售賣的檔案是1966年至1987年期間的巴林右旗原查干諾爾蘇木婦聯工作短期檔案,共計48冊。隨后,旗檔案局(館)通過多渠道與買賣當事人進行溝通,講明違法售賣國家檔案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行政處罰結果。
最終,因其欲售賣檔案為短期檔案,并未造成嚴重危害,且當事人態度較為良好,經雙方協商后,檔案管理部門對售賣當事人給予警告處分,售賣當事人在最短時間內將檔案原原本本送到了檔案局進行保管。
檔案是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擅自轉讓、售賣檔案。此事件的發生也更加敲響了我們檔案人的警鐘,讓我們明白隨意售賣檔案的危害性和保護檔案的完整、齊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