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服務外包工作規范-合同簽訂
6.2.4.1 確定承包方后,發包方應與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形成正式的委托與被委托的法律關系。合
同的主要條款可參考附錄A。
6.2.4.2 合同內容應至少包括服務內容和范圍、工作場所和硬件條件、服務質量和技術標準、合同雙
方的權利和義務、價格標準和付費方式、交付物、服務和交付期限、知識產權歸屬和處理方式、違約責
任和賠償條款、保密條款(也可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以及反商業賄賂條款等。
6.2.4.3 合同中違約責任和賠償條款,至少應包括在服務質量違約、保密違約、知識產權違約等情況
下的賠償及爭端的解決機制。
6.2.4.4 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檔案服務過程中產生、加工、交互的信息和知識產權的歸屬權,以及允許
承包方使用的內容和范圍。
6.2.4.5 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因國家法律法規或商業環境等變化而引起的合同變更或終止的觸發條件,
合同變更或終止的過渡安排以及承包方在過渡期間應履行的主要職責。
6.2.4.6 合同內容表述應嚴謹準確、清晰明確,避免因歧義而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
6.2.4.7 合同簽訂的手續應齊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