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激勵保障機制主要有:
(1)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制度。改革和完善職務設置,合理確定職務與級別,完善在晉升職務的情況下晉升級別的辦法,研究明確級別在確定干部待遇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強化級別的激勵功能。
(2)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在進行職位分類試點的基礎上,研究確定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類別職位的適用范圍,建立相應的職務序列,為公務員特別是基層單位公務員開辟新的職業發展階梯。
(3)工資福利保險制度。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對長期擔任縣鄉黨政主要領導職務等重要崗位和基層公務員實行工資政策傾斜。加快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實現福利貨幣化、透明化、規范化。積極穩妥地推進黨政機關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制度改革。
(4)符合黨政機關特點的獎勵制度。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積極探索對黨政機關干部獎勵的多種形式,研究不同機關不同獎勵的相互銜接辦法,加大獎勵力度。
(5)干部權益保障制度。完善申訴控告制度,健全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