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央在總結各地開展“三級聯創”活動經驗的基礎上,把村黨組織、鄉鎮黨委建設的目標要求統一規范為新的“五個好”:
(1)領導班子好。領導班子能夠自覺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廉潔勤政,奮發有為的村黨組織書記應具有帶頭致富和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的能力;鄉鎮黨委書記應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黨員干部隊伍好。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基層干部能夠發揮骨干帶頭作用。
(3)工作機制好。各項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團結一致,村黨組織和村委會關系協調,工作運行規范,服務優質高效。
(4)小康建設業績好。農村經濟持續發展,農民收人增加,集體經濟實力增強;各項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成效顯著。
(5)農民群眾反映好。基層干部尊重農民,愛護農民,誠心誠意為群眾辦實事;工作措施符合群眾意愿,工作作風和工作實績群眾滿意,黨群干關系密切,黨組織得到群眾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