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界定該批檔案是否已到開放年限,如已開放,可自行查閱利用;2.如果未到開放年限,該批檔案確系水利局形成,單獨成卷宗,無涉及財政稽查賬務內容,可以提供水利局查閱利用,無需再行征得財政局同意;3.如無法區分水利和財政各自形成的檔案,則需征得財政同意,出具介紹信即可,無需分管領導同意,除非財政另有規定。
1.界定該批檔案是否已到開放年限,如已開放,可自行查閱利用;2.如果未到開放年限,該批檔案確系水利局形成,單獨成卷宗,無涉及財政稽查賬務內容,可以提供水利局查閱利用,無需再行征得財政局同意;3.如無法區分水利和財政各自形成的檔案,則需征得財政同意,出具介紹信即可,無需分管領導同意,除非財政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