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干部每5年應當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或者經廳局級以上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提拔擔任領導職務的,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1年內完成培訓。
其他干部參加脫產教育培訓的時間,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確定,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