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績分析主要通過有關方面提供的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情況和群眾評價意見,了解當地在一定時期的發展狀況,重點分析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和工作成效,充分體現從實績看德才、憑德才用干部。
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實績分析,內容主要包括:(1)上級統計部門綜合提供的本地人均生產總值及增長、人均財政收入及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及增長、資源消耗與安全生產、基礎教育、城鎮就業、社會保障、城鄉文化生活、人口與計劃生育、耕地等資源保護、環境保護、科技投入與創新等方面統計數據和評價意見,具體指標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2)上級審計部門提供的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結論和評價意見。(3)民意調查反映的有關情況。
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實績分析,按照以下方法進行:(1)根據有關方面提供的統計數據和評價意見,分析當地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與成效。(2)根據民意調查的群眾滿意度,分析當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面的狀況與成效。(3)通過對當地發展狀況的總體了解,在適當進行不同地區之間橫向比較的同時,突出對任期內的縱向比較。(4)以分析領導班子整體的工作實績為基礎,結合工作分工和對個人的民意調查,從中分析評價領導干部個人的工作實績。
擬提拔人選考察對象是部門(單位)負責人的,實績分析內容主要包括部門(單位)工作成效、機關效能、內部建設、工作作風、廉政建設等方面,一般通過民意調查和分析工作目標考核結果的方法進行。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換屆考察,實績分析的有關統計數據及分析意見,應當在考察前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協調有關部門收集提供。各地可以根據情況,在每年年初及時匯總實績分析的有關統計數據及分析意見,并逐步形成制度。